部分书摘

李纳斯:这个答案基本上简单而漂亮。它不会给你的生活以任何意义,但可以告诉你将发生什么。有三件事具有生命的意义。它们是你生活当中所有事情的动机,包括你所做的任何事情和一个生命体该做的所有事情。第一是生存,第二是社会秩序,第三是娱乐。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都是按这个顺序发展的。娱乐之后便一无所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意味着生活的意义就是要达到第三个阶段。你一旦达到了第三个阶段,就算成功了。但首先要越过前两个阶段。


李纳斯:其实工业化的目的主要是生存需要,或者为了生存得更好。比如生产汽车,它便意味着制造出更快更漂亮的汽车。然后技术便达到了社会层面的阶段。这时我们有了电话。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了电视。早期许多电视节目主要是为了给大众洗脑。电台也是如此,许多国家常常投资电台,为的就是社会秩序的原因。大卫: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 李纳斯:没错,然后又超越了那个阶段。今天,电视显然主要是为了娱乐。如今你才可以到处看到手机,手机现在大体上还处于社会的层面,但也正在朝娱乐的阶段发展。


大卫:那么技术的未来将会怎样?我们已经超越了生存阶段,现在处于社会阶段,是这样吗? 李纳斯:对。过去所有技术都是为了使生活更容易一些。是为了快点达到一个地点,货品更便宜一些,住进更好的房子等等。那么信息技术与过去的技术有何区别呢?人人都建立起联系后又会怎样呢,还有什么可做的?当然人们之间的联系可以建立得很好,但从根本上说与过去没什么区别。因此技术将把我们引向何处?依我看,下一个巨大的步伐就是迈向娱乐。

到了娱乐阶段,战争已经快接近娱乐阶段了,技术也已经达到了这一阶段。新生的事物开始是为了生存,比如太空旅行,它在某个阶段是为了生存,然后成为一种社会秩序,最后达到娱乐的目的。可以用膜拜的角度看一下文明。我是说,文明也是以同样的格局出现的。文明最早是为了生存,比如大家聚在一起就会生存得更好,于是建立起了社会结构。最后,文明的存在是为了纯粹的娱乐,当然也并非完全纯粹,而且这种娱乐也并非有什么不好。古希腊人是以强大的社会秩序而著称的,他们也有不少娱乐。人人都知道那个时代产生了不少一流的哲学家。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阐释自己对编程的狂热,但我可以试试。 对于任何编程的人来说,编程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事。它比下棋之类的游戏更有乐趣得多,因为它可以由你自己来制订游戏规则。而你制定什么样的规则,也就会导出与此规则相符合的结果。 然而,对于编程外行的人来说,它却似乎是世上最枯燥的事。 编程给人带来的最初兴奋的原因有部分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通过编程你可以支配一台计算机,你叫计算机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永远准确无误,而且毫无怨言。 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但是计算机在一开始让你入迷的盲从性,显然不得它成为招人喜爱的伙伴。事实上,这种特性很快就让人厌烦了。真正使编程令人欲罢不能的是:你能让电脑做你想做的事,但是你还必须想出怎样做到的办法。


编程是对创造的训练。 探究计算机工作原理的过程,是吸引我走进编程世界的最初原因。在这其中获得的最大的乐趣在于,我认识到了计算机科学与数学的类似:你必须从该体系自身的规则出发,推演出整个世界,在物理科学中,你被客观规律所束缚。但是在数学和编程中,只要能合乎逻辑地推演,就可以成立。思考数学问题,不会受到客观世界的逻辑的限制,数学只是逻辑自洽的符号体系。正如任何一名数学家都明白的,人完全可以建构出一套数学等式,以证明三加三等于二。事实上,你想有什么样的体系就可以什么样的体系。但是,随着复杂程度的提高,你必须多加小心,不要弄出什么与你创造的体系不一致的东西。 好的体系容不得任何错误。编程也与数学一样是这么回事儿。


人们对电脑如此着迷的原因之一,就是能从中获得自己创造一个新世界的体验,并贪图到它到底能够成为什么样子。


但是在大部分时间中你却不能欣赏自己创造的美妙世界。你只不过是在编写执行某一任务的程序。这时你就不是在创造一个新世界,而是在电脑世界中解决一个具体的问题。问题通过将思考结果应用到问题中而得到解决。而能够坐下来,盯着电脑屏幕,将一个问题彻头彻尾地贯穿思考,就需要某种特定的人。


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只在于你的方法错了。


也许这故事是虚构的,但它想说明的道理却很清楚:一个伟大的数学家不会采用平庸而繁琐的方法,因为他能看到隐藏在问题背后的真正内涵,并应用这一理解去找到更为简便的方法。 在计算机科学中也绝对如此。


没错,你能写一个程序来求出总数。这对于今天的电脑来说不过小事一桩。但是一个伟大的编程者能凭借其聪明的头脑就知道答案是什么。他知道怎样写出漂亮的程序,知道怎样采用一种全新的但最终会被证明是正确的方法。 不过还是很难说清楚,闭门冥思苦想地要找到解决某个问题的漂亮答案,为什么竟然有如此巨大的魅力?但是,你要是曾经有过找到更好方法的经历,你就会明白,这简直是无与伦比的感觉。


总的来说,我从两个方面看版权。比如一个每月挣五十美元的人,他可能会为一个软件花费二百五十美元吗?如果花一点钱买非法拷贝软件,而把五个月的工资用于吃饱肚子,我一 Bill Shaw 53Just For Fun by Linus Torvalds 点不觉得他不道德。这种侵权是道义上可以接受的。去追捕这种“侵权者”是不道德的,更不要说简直就是愚蠢的。就Linux而言,谁在乎如果只将其用于个人目的时,一个人是否真正遵循了GPL呢?那些想藉此赚大钱的人们,才是真正不道德的,不管他们是在美国还是非洲,也不管程度如何。 贪欲从来就不是善的。


其说是微软和DOS倒不如说是PC。如果你要操作PC,就一定要用到DOS系统,在当时这


在这场操作系统之争中,一方是庞大而邪恶的微软公司与刻毒、贪婪却他妈富得流油的比尔?盖茨,另一方则是以无私的爱心致力于自由软件的谦逊的民间英雄李纳斯?托沃兹。这些学生们毕业后到各大公司谋职,同时也把在大学期间培养出来的对Linux的喜爱带了过去。 于是,有些加盟微软的朋友告诉我,他们曾见到我的头像被钉在了微软公司里的飞镖靶心上。 我对此唯一的评论是:我的大鼻子实在太好瞄准了。


我用在卧室里编码的方式,管理着我数以十万计的开发者参与的工程。我更愿意让人们自愿自觉地承担工作,而不是预先委派任务给他们。当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中之后,我发现这并不是一个有趣的工作,它像是一种用户级的编码,而我们却在努力开发这种低级系统。关于低级系统的每件事情,都能通过众多的支持者最终反映到我这里来。 我有时赞成、有时反对他们的作法,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无为而治。当两个人对同一件事有 看法时,我对两个人的意见都接受,看哪一个可行。有时两者都加以采用,融合为一种新的方法。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着尖锐分歧,各行其道,互不相让时,我便不接受任何一方的意见。如果某个开发者失却了兴趣,想退出开发,我会像所罗门王所做的那样悉听尊便。 仁慈的独裁者?不,我只是懒惰。我尽量不做出决定,用无为而治的方法进行管理。那会使你得到最好的结果。这些话已经成为了报纸的大字标题。


因为即使态度不友好的代理者也能得到同样的资源基础,也能互相利用彼此的成果:源代码开放,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和利用。


我的五十万美元变成了一百万。说实话,我已顾不得长期以来在新闻界形成的形象了,也顾不得自己实际像个无私的取悦于人的杂耍演员一样生活于穷困之中的事实了。我亢奋不已。 我接下来阅读了所有关于红帽子公司股票的报纸报道,是的,我有一百八十天的资金搁滞期。 没有亲身经历过,你就无法想像一百八十天对于一个第一次成为名义上的百万富翁的人来说,到底有多长。


当我在办公桌前时,碰巧有人打来电话,我确实会亲自接听。但那并不能被解释为平易近人,那当然也不是一次政治宣言。对开放源代码的立场并不能使我比别人更为平易近人,也不能 比别人更为道德,也不能说明我更易于接受别人的意见。这从来不是事情的关键。事情的关键在于,即使我是来自地狱的最黑暗的魔鬼,即使我邪恶异常,人们也可以在使用Linux时忽视我的存在而自行处理自己的工作。这与我个人的开放与否无关,这只与他们拥有忽略我的权力有关。那才是最重要的。


这成为我生活中最大的烦恼。 你曾经思索过狗为什么那么喜爱人类吗?不是因为它们的主人每六个星期就带它们到整形师那里去一趟,也不是因为它们的主人偶尔会在人行道上捡起它们的粪便。狗喜欢人类是因为人类喜欢命令它们怎样去做,那是它们活着的一个(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大部分都被阉割,所以它们已从繁衍下一代犬科动物的工作中被解脱出来。另外,它们对项圈下的交配也没有多少欲望)。作为一个人,你是狗群体的领导者,你告诉狗该怎样做。狗的情感服从于你的命令,而且它们喜欢那样。 不幸的是,人类的性情也是如此。人们希望有人告诉他们该如何行动。这种倾向植根在我们的基因核里。任何社会性的动物都本性如此。


所以,那些具有个人意识,敢于对别人说“不,我不遵循”的人就变成了领导者。要变为一名领导者并不很难(肯定如此。我不就变成其中一员了吗?)。那些没有这种信念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更喜欢领导者替他们做出决策并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的确,把某人的技术公开,把它改进成像Linux那样具有统一术语的可用资源,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技术革新,其好处是不可胜数的。只要你看到了这些好处,你自然会反思那些质量很差的封闭软件项目。公共通用专利注册和开放源代码模式为最好的技术产生创造了条件。不仅如此,它还防止了技术封锁。而且,它还保证了任何对研究和技术感兴趣的爱好者都不会被排斥于开发研究之外。


GPL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机会,成绩卓著,这是人类的一个巨大的进步。 可是,所有设计创新都应纳入GPL吗? 这他妈的完全不可能。这事就像堕胎合法化问题移进科技领域一样棘手。


有众多的原因使我对理查德充满赞赏,但只能从远处。我想,我倾向于尊敬像理查德这样有强烈道德感的人。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能独善其身呢?我最不喜欢别人教训我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我讨厌别人对我的个人决定指手划脚(也许我的妻子除外)。


并不是我要避免偏袒,而是我憎恨任何把自己的道德观念强加于他人的人。在此,你可以把道德观念替换为“信仰”或“价值方式”等。 把道德观念强加于人是不对的,其下一步,把道德观念制度化也无疑是错误的。我只是对自己的选择抱有极强的信心,这表明我认为当面临道德问题时,我会做出自己的决断。 我希望自己做出决定,我反对繁冗的社会规则。我坚持每个人如果在自己的天地里,只要不妨碍他人,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我发现了几可怕的规则,尤其是其中强加于学校和孩子们身上的规则。想一想关于强加给教育改革的规则,以及以后发展的错误方向,你就会感到它的可怕。 这就是实际上没有必要却无处不在的所谓的社会良知。 同时,我个人还认为比我和我的道德判断更重要的,不是人类,而是进化。从这一方面说,我希望我个人的选择能履行其社会责任。那也许是本来即有人,我想它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固定部分,促使人们考虑社会事务。否则,我们早已过分偏执。 此外,只有一件事值得一说,就是那些过于唠叨的人。人们没有理由空话连篇,也没有自以为是。


但是,当人们开始过分认真地对待你时,就为你设下了一个温柔的陷阱。


我作为一个版权所有者,有我自己的权利。但是权利是与相位的,或者像他们以一种相近的说法所说的那样,位高则任重。要负责地使用这些权利,而不是将他们视为对付那些没有这种权利的人们的武器。正如一位伟大的美国哲学家曾经说到的那样:“不要问版权能够给你带来什么,而要问问你能够为你的版权做些什么。”


如果你想通过控制某一资源来赚钱的话,那么你终将发现自己会被市场淘汰。


当然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经验,带着忧伤详尽地追溯过去,比方说,看看一个似乎不可匹敌的公司,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是如何步入衰落的――它仅仅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的观察期足够长的话,那么,野草终将有一天会泛滥并侵占雷蒙德地区的整洁的绿色建筑群。正如今日走红的年轻小明星脸上终有一天会长满皱纹、乳房会松弛下垂,今日的商业英雄也会被一种新的更富有激励机制的模式所替代。而英雄的公司,即使它竭尽全力地彻底改造自己,也终将会成为松弛的负担过重的AT&T模式。 我们称之为进化。这当然不是火箭科学。没有哪种营生可以永远生存,事情总是这样的。


技术是我们所藉以利用的东西,不管是商业还是技术,都不可能改变人类的基本需求与向往。与其他事情一样,进货是缓慢的,但却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技术越来越进步,从简单生存到基于交流的社会,直至最终进入娱乐社会(似曾相识的提醒:是的,此前在这些页中你已经见识过这个理论了,假如你坚持看完本书末尾的话,你将会再一次遇到这一理论)。 Bill Shaw 114Just For Fun by Linus Torvalds 人类注定是社会动物,技术也注定要进步。

我觉得我要学习一下马克飞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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